殡葬办法改革引热议 市民盼惠民殡葬措施实施

阅读: 14 发表于 2024-08-26 22:15

 

    近日,民政部出台《关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将推行部分殡葬惠民政策,其中提到"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将扩展到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这一内容在社会上引起热议。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了解社会各界的声音。

民政说法公益性殡葬服务是趋势

    谈起民政部出台的《 关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济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李厚勤表示,实行基本殡葬费用政府埋单是一个大的趋势。“目前,济宁市12县市区各设有一处殡仪馆,负责市民遗体的火化等具体殡葬事宜。近年来,济宁市也一直在探索殡葬服务的各项措施,今年由市老龄委牵头出台了9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乡低保户本人去世后,遗体火化免收火化费的措施,全市各殡仪馆已陆续实施此项措施。”李厚勤说。

    李厚勤介绍,济宁市的基本殡葬内容中规定,基本火化费用为120元,遗体运送按照公里数计算收费,骨灰寄存基本费用为每年60元,收费采取的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标准,多年来并没有增加。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已在梁山县试点建成了10处,从试点情况来看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殡葬行业走公益和市场运作的方式同样是趋势,政府将采取有堵有疏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李厚勤说。

    同时,李厚勤也表示,目前由于《意见》刚由民政部出台,济宁市何时能够实施其中的一系列殡葬服务措施,还要等待政策的逐层落实。

市民态度希望惠民措施尽早实施

    当记者说起《意 见》中提到的惠民措施,济宁市中区低保户、五保老人——78岁的张老太太十分欣慰。“能够免除火化费用,了却了不少像我一样生活困难群体的心事。细算来这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开支,希望措施能够尽早实施,这是政府为生活困难群众做的又一件好事。”张老太太说。

    “不可否认,在少数殡仪馆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霸王条款。《意见》中提及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其他特需服务内容采取自愿选择、市场化运作的方法,能够让市民在这方面的消费具有更大的主观性,消费也更加透明。市民在殡葬服务中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适当选择殡葬服务,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人性化管理的思想。建议殡葬服务能够采取政府主导管理,市场化企业运作经营的道路。希望各项人性化的殡葬措施能够尽早落地。”市民颜女士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律师观点解除行业垄断方能治本

    杨力律师向记者介绍,早在两年前,国务院曾公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殡仪馆是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但是殡仪馆的行业垄断依然存在,少数殡仪馆仍存在高收费、乱收费现象。存在此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行业垄断。“殡葬经营权和管理权甚至执法权都混在一起,高度的垄断导致了种种问题的出现。”杨力表示,在如此集中的管理与垄断下,殡葬业逐渐形成了不火化挨罚、不在我处火化无他处等状况。

    “殡葬行业应实行基本服务费用政府负担的原则,但是由于资金有限等原因的制约,一直没有实施开来。市民殡葬过程中是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但是部分殡葬场所仍存一些霸王条款,让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无法享受到消费者应有的权利。我认为殡葬行业应该走政企分开的道路,民政部门不能兼有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而是要采取政府规范监督,企业化运营的方式,让市民在殡葬消费的过程中具有更大的能动性和决定权。”杨力如是说。

基本殡葬费用或由政府埋单

    民政部出台的《意见》中规定,各地今后要逐步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

    同时,《意见》要求,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作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由公益性殡葬服务单位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防腐、告别、骨灰安葬、丧葬用品及其他殡葬特需服务,实行自愿选择、市场化运作。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行遗体火化服务与其他殡葬服务分开,火葬场主要承担遗体火化服务,殡仪馆主要提供悼念、告别等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发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