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15 发表于 2024-08-28 22:03
本报讯 (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李芳 杨绍兰)日前,禹城市安仁镇一名机关干部结婚,他向镇纪委书记王鹏递交了《机关干部操办婚宴申报表》,详细说明了宴请时间、地点、规模、礼乐、用车等情况。通过审核后,镇纪委将申请表贴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提醒大家积极进行监督。
安仁镇以“六风”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修订 《安仁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指导标准》,通过党员干部婚丧事宜“九不准”和群众婚丧事宜“五提倡”,为办理红白事划定规矩,并明确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将《指导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婚丧事宜“九不准”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婚事宴请桌数不准超过6桌,农村党员干部宴请桌数不准超过10桌,每桌总花销控制在500元以内;不准向亲属之外的人员发送请柬或打电话通知;不准使用公务车辆,迎娶车辆不准超过6辆;不准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接受事主事前事后宴请,不准借操办婚丧事宜之机大吃大喝;简化祭奠仪式,不准使用棺木安葬,不准雇请吹奏乐队;不准借婚丧事宜之机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或物品;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不得利用职权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承办有关事项;不准借子女升学、参军之机举办酒席,收受礼金。
通过“五提倡”,该镇还对普通群众婚丧事宜进行指导。提倡转变观念,婚事新办,不相互攀比、不讲究排场,控制婚宴规模、缩小宴请范围;提倡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不乱搭灵棚、不大摆宴席,反对哀乐扰民、反对封建迷信;提倡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不参与和自己无亲戚关系的党员领导干部操办的婚丧嫁娶;提倡婚丧嫁娶不收礼金、不随份子;提倡孩子生日、父母过寿、升学乔迁等喜事不办酒席、不宴请宾客。
《指导标准》要求,实行书面申报制度,镇机关干部及镇直部门干部向镇纪委申报,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宴请时间、地点、规模、礼乐、用车等情况。同时指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劝阻,对违规操办的坚决制止,不履行职责的要问责。
《指导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的大力欢迎与支持,农村大操大办婚丧事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全镇上下形成了讲文明、树新风、节俭办理婚丧事的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