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答记者问

阅读: 15 发表于 2024-09-07 15:49

 

12月2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明浩,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马超,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张帅,烟台市卫健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金玲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新社:民政部门作为养老服务工作责任部门,下一步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具体有哪些谋划和考虑?

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明浩——

下步,烟台市民政局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统筹推进养老事业与康养产业发展,不断深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围绕省市工作部署和“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

《条例》是一部规范烟台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基本法”,保障本市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社会较为关注的条款、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推动法规执行实施,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见效。

明确发展目标,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市民政局将以《条例》为纲目,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为根本目的,紧盯十四五规划目标,着力发展符合烟台实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到2025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优先支持发展护理型床位,护理床位占比达70%以上。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主动精准响应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聚焦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持续提升适老化改造水平和覆盖面,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到2025年,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达1万户,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覆盖率达100%,四级和五级养老机构达到30家以上;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以失能老年人为重点,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主体,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打造 “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底,全市新建家庭养老床位数达到5000张以上。同时,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聚焦养老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加强培训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到2025年底,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实现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

引导多方参与,实现事业产业均衡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旗舰龙头企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覆盖面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产业集群。支持国企领办养老产业,当好全市养老服务产业的引领者。

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发展。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加强街道和社区养老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构建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增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在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养老服务业供给的同时,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具有影响力、竞争力、品牌化、多业态融合的服务企业和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发展银发经济,到2025 年,完成养老产业总投资50亿元以上,培育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3家以上,养老服务领域吸纳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住建部门在打造养老宜居环境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

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张帅——

近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相关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将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到城乡建设管理的各环节,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宜居环境建设,有效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烟台市积极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中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指导各区市通过整合利用院落、社区各类空间和资源,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00个,惠及居民约35.7万户。

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近年,先后印发《烟台市创建文明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导则》、《烟台市城市街道建设导则》、《烟台市人行道铺装技术导则》等文件,指导区市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对市政工程、既有住宅的出入口、公共走道、楼梯等公共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经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共同努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86部,极大改善了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基本无障碍设施需求。

下步,市住建局将贯彻落实《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城乡建设管理相结合,继续指导各区市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新建住宅项目等,因地制宜推进适老化改造,大力推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大力推动城市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让老年人在城市生活、社区生活、居家生活中更安全、更便捷、更幸福。

山东广播电视台: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规划和监管工作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之一,《条例》出台后自然资源部门将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马超——

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础。近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围绕自身职能,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相关规划服务等工作,助推烟台市养老服务发展。

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地保障工作。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对于符合拿地条件、资金到位、急需开工的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在国家尚未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方式前,允许预支土地指标进行建设;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政策限制而无法落地的项目,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土地保障有关政策,指导有关区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采取多形式供地模式。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对于其他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有偿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对于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将按规定确定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相关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并将相关要求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工作。2023年10月,《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省政府批复通过。在《总体规划》中,考虑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特征和需求,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保障。

做好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提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且单个项目建设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同时,在规划方案审查、规划许可办理、竣工核实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着重核实各项养老服务设施位置、规模,保障其在空间层面落到实处。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同步使用“四同步”机制落实落地。

大众日报:“医养结合”作为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守护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养老新形式,《条例》第五章专门提到了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卫健部门目前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

烟台市卫健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金玲——

作为首批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和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近年,烟台市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将医养结合作为一章单独设置,是对烟台市医养结合实践经验的巩固深化,更是进一步规范提升,市卫生健康委作为医养结合工作牵头部门,将加快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深化医养结合。进一步健全医养结合推进机制,优化医养结合资源配置,更好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同等享受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签约合作,机构签约合作率达100%。

强化健康支撑。统筹打造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加强老年相关疾病疑难危重症的诊治研究,推广适宜有效的诊疗技术。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痴呆防治促进等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等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协同发展,持续促进医养结合服务由机构向居家社区延伸。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促进乡镇卫生院、敬老院等机构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载体功能,鼓励一、二级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逐步增加“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机构数量和服务项目数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

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技能(康复)人才培训,提升康复护理水平。医养结合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方面适用同等政策。将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好医生、好护士等推选范围,增强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动态管理,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安全、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原标题:《权威发布丨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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