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13 发表于 2024-10-01 20:51
原创 保存14年的纸条为你洗冤!1983年孝感龙店公社雨潭凶杀案侦破始末
2024-01-24 05:41
发布于:陕西省
1983年8月28日深夜,湖北省孝感县(1983年8月,撤销孝感县设置县级孝感市,1993年6月,设立地级孝感市)政法委郑副书记拖着疲惫的步子走进办公室。
“医药管理局的领导同志来过。”办公室副主任沈达汇报说。
“来干什么?”
“汇报一个重要情况。”
刚刚坐下的郑副书记刷地站起,两眼直视沈达问:“什么情况?”
“中药材公司的汤惠兰被拘留。她丈夫魏某从三汉供销社回城后,支出了十四年前的一张纸条——”
郑副书记神情严峻地听着沈达的简要汇报……他看看手表,时钟正指向十二点。沉思片刻后,他熄灭烟头,吩咐道:“分头找提供情况的同志,越快越好!”
医药管理局的领导同志及时赶来了。他们向郑荣山汇报了如下情况:汤惠兰1968年任龙店区供销社保管员时,与业务组负责人汪明享关系暧昧。1969年10月29号,汤的丈夫魏某从魏站大队到她单位玩时,无意间在抽屉里发现一封她十月二十二日写给汪明享的纸条:“……你说要我想办法,我大胆想了一个法子。你回家趁做屋的机会,弄点……安眠药,把给小周吃……我休假回去再给小魏吃……”
小周是谁?命运如何?让我们回溯到1969年前那个寒冷的冬天吧!
小周,名叫周玉芳,是汪明享的妻子,当时任龙店区雨潭公社洪海大队汪家嘴湾的妇女队长。周玉芳勤劳能干,贤惠质朴,在汪家嘴湾一带,谁不夸她心地善良待人淳厚!
1969年11月10日,正是她家拆旧屋、起新房的大喜日子。在农村,造新居可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事。这一天,湾里湾外,哪里听不到她爽朗的笑声?屋前屋后,何处看不到她忙碌、愉快的身影?
可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凌晨,汪明享家竟传出了噩耗:周玉芳得急病死了!
王芳得急病死了!……她有高血压,有腰痛病……做房时累发了,下半夜发了脑溢血,不省人事……汪明享满脸忧伤,用痛苦而带颤抖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向左邻右舍、亲戚朋友述说着。
然而,这毕竟太突然!人们在惋惜、惊愕之后,也开始议论纷纷了:“没上医院,怎么知道是脑溢血死的?”“他闹过离婚。”“周玉芳是个好人,可怜!”……
人们议论着这件事,有着各种各样的猜测……可是,就在人们猜测议论,叹息唏嘘的当儿,汪明享竟在当日上午十时许,匆忙将周玉芳收殓埋葬了。
这时,忠厚、善良的乡民们在思考着一个又一个问题:周王芳为什么突然死亡?汪明享为什么这样匆忙地把人埋掉?他们家出了这么大的事,为什么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建房一刻不停?
“为什么”太多了,应该寻根求源,弄个水落石出。然而,在那个年代,要弄清楚,谈何容易!
不久,汤惠兰就调到了城关工作,而汪明享升任为公社副主任。
郑副书记边听汇报,边一根接一根地吸着烟。他眉头紧蹙,在屋内徘徊。
沉思了一会儿,他问:“这张纸条肯定是汤惠兰写的吗?”
“不,是她哥哥。”
“嗯——?”
“汤惠兰的哥哥,当年是城关学校的副主任。魏某发现“合谋信”后,顿时如遭雷击,眼黑手凉。他左思右想,便径直找到身为干部的汤惠兰哥哥。汤惠兰哥哥打电话把妹妹找来说:“你做的事不像话,与男同志随便写不成体统的东西,真丢人!”汤惠兰强词夺理,矢口否认,并伸手去抢信:信被汤惠兰哥哥塞入口中嚼烂……现在这张条子,就是汤惠兰哥哥后来因魏某索要而追记补写给魏某的。”
沉默良久,郑副书记喃喃自语道:“这张条子他保存了十四年,为什么现在才交出来?”
是啊,为什么现在才交出来?
魏某自发现信后,痛苦万状,整日提心吊胆,忧心忡忡。汤惠兰向他提出离婚。为了孩子,他没有同意。可随后那些岁月,他又是怎样度过的?
“直到现在,我回家时一直不敢先吃汤惠兰做的饭和菜,不敢先喝她烧的开水……”案发后魏某回忆。
后来,得知小周死了,是不是病死?恐怕不是。报案?不,他有许多顾虑。汪明享毕竟是有地位的,汤惠兰毕竟是有板眼的,而且又有在城里当干部的兄长。他是个比较懦弱的人,他觉得这一切既已过去,就让它过去算了,他需要一种表面平静的生活……就这样,他保存着这张纸条度过了十四年的岁月……
而现在,为什么又把它交出来了?是良心的新发现?是仇恨的新爆发?
不,都不是。
主管政法工作的盛书记五十多岁,身材高大,向以办事果断,雷厉风行著称。也作风深入、办事严谨,凡遇大要案,总是亲自指挥,随时掌握、分析情况,适时作出决定。在孝感县政法战线,享有很高声誉。
接到郑荣山的汇报,如同老兵听到枪声,他立即精神抖擞,来到政法办公室,时值第二天凌晨。
“调1969年案卷!”盛书记发出指示。
县公安局长王海樵带着“周玉芳之死情况调查”卷宗来到办公室。
现在卷宗放在盛、郑两位书记面前,经过仔细阅拳后,他们不禁拧眉相视:多少疑点啊,就那样草草作了结论,不了了之?!
经过研究、商量,决定成立一个专案组,抽调一部分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对这件疑案重新立案侦查。
天亮,县委常委听取了汇报,明确指出:把这当作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一件要案抓。公险法机关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各负其责,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质量办好这一案件。
“龙店雨潭凶杀案”侦破小组,在盛书记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了工作,当晚,依法传讯了汪明享和汤惠兰及汤惠兰哥哥。
预审室里,一场攻心斗智的审讯正在紧张地进行着。
“汤惠兰,你打算怎么办?”
傅梅田股长是六十年代的老预审员。他个子稍矮,说话缓慢,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使许多狡猾的人犯望而生畏。
坐在他对面的,就是自称“医药管理局无人辩得赢”的汤惠兰。1983年3月她与本单位工作人员黄某的不正当关系败露后,领导找她谈话,她不但不认识错误,反而不上班,到公司、局里无理取闹,到人事干部家中闹,直闹得机关不能工作,居民无法休息,影响极坏。公安局依法将其拘留了。
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手,这位自命不凡的汤惠兰,不仅承认了与黄某的关系,而且渐渐明白了自己十几年前的“马脚”已经被公安机关紧紧套住,想脱身已经不可能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不得不供出有关“合谋信”的情况。
问:“为什么要毒死你爱人?”
答:“……我和我爱人没有感情,提出离婚他又不同意。把他毒死,汪明享也把他爱人弄死,我们就好组合一个家庭。”
问:“打算用什么药?
答:“巴比妥。”
问:“你交代清楚。”
答:“汪明享在做房子的前几天,跑材料、买菜,到我房里讲,要安眠片。我就在龙店卫生院找医生开了……都给汪明享了。”
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内,正在召开一个紧急会议。县委分管政法的领导及公检法司四位领导,在听取预审、检察、审判及侦查人员关于“龙店雨潭凶杀案”侦破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现在,除汪明享供词没有什么进展外,从当事人、知情人的证词到被拘留的汤惠兰及其兄的交代都有新的突破。经认真分析研究,从掌握的口供、证言和部分证据看,初步认定:周玉芳不是病故,而是他杀。
然而,目前证据尚不充分。怎么办?
有人提出验尸。可是,周玉芳尸体已经掩埋十四年,且不说寻找坟墓困难,就算是找到了,能否说明问题?万一开棺后无法取证,或者因年代久远而难以验证怎么办?何况汪明享至今仍矢口否认有犯罪行为,态度相当顽固。
侦破工作犹如战斗,不进攻就永无取胜的希望!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决定:继续抓紧对汪明享的审讯,并进行开棺验尸。
1983年9月1日,天下着雨。
一辆载着侦查人员和法医的汽车驶出孝感县,直奔龙店公社雨潭管理区洪海大队汪家嘴湾。
将抵目的地时,一条羊肠小道突然出现在眼前,车辆乖法通过。县公安局教导员方应明同志决定步行进村。大家冒雨踏着泥泞小道,一步一滑,十分艰难地朝前走去。有的地段实在太滑,难以行走,大家干脆脱下鞋袜,赤足前进
公安局调查周玉芳的事来了……
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湾里湾外,许多干部群众竟不宣而至……十四年了,人们并没忘记那个年轻健壮、勤劳淳朴的妇女队长。
是的,如果说淳厚、谨慎的农民们曾经“沉默”了十四年,那么今天该是“爆发”的日子了:因为他们的玉芳不该死,因为有公安局这一强大支柱!还有什么可怕的!
大家回忆、叙说,提供一个又一个细节,勾勒了一个又一个场面——可是,玉芳的坟墓在哪里?
散布在湾外田野中的荒茅,杂草丛生。远看,一丛丛荆棘,近瞧,一个个土包。玉芳掩埋在哪里?农民们摇头摆手,干警们蹙眉思苦。
然而,奇迹出现了。大队会计拿来一个小本子,刷刷翻动几下后,神情庄重地说:“玉芳是湾里死的第八个人,从这头数起,第八号坟墓就是她的!”
八号坟墓被挖开了。
当年参加埋葬的群众说:“正是这口棺木!”
地区公安处的老法医曾召鹏,俯身于散发着恶臭的尸骨上,提取了有关部位的肉泥。
经省公安厅鉴定:周玉芳系用巴比妥致死!
故意杀人犯汪明享,狡猾而顽固,在受审过程中,先是沉默不语,继而一口咬定自己决无犯罪行为。然而,在傅梅田及其他预审人员的攻心战中,在强大的证据攻势面前,这一座内里虚空的“堡垒”终于土崩瓦解了。几经较量,他不得不在九月七日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1968年冬,汪明享与汤惠兰勾搭或奸。为达结婚目的,汪明享提出谋杀其妻周玉芳,汤惠兰同意。
1969年11月10日,汪明享趁周玉芳因腰痛服药之机,骗其将从汤惠兰处取回的三十片巴比妥服下,以致周玉芳次日凌晨死亡。
1983年11月15日上午8时,孝感县人民法院在人民广场召开了公判大会,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犯汪明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故意杀人犯汤惠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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