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10 发表于 2024-08-12 05:34
近期,市民王先生向12345政务热线打来求助电话,其姨妈刘女士的爱人和子女均过世,并罹患老年痴呆,其妹妹想接她回东北照顾,但因其户籍在南京,需要办理监护关系确认,询问怎么办理相关证明和手续。
玄武湖街道仙居雅苑社区接到求助后,立即与王先生电话联系了解详情。经了解,刘女士患有老年痴呆,配偶、子女、父母均已去世,其亲属协商由妹妹作为监护人,虽该监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办理具体事务时有诸多不便,希望社区出具监护人相关证明。根据民法典关于监护相关条款和诉求人所述的实际情况,截至目前,被监护人近亲属已协议一人作为监护人,但社区无法出具相关监护人证明。为及时帮助居民解决难题,社区工作人员经向上级部门咨询协商,建议被监护人相关近亲属来宁在现场协商签字,书面确定一人作为监护人,社区以见证方在协议上注明该协议属实,并出具一份与之相关的情况说明。诉求人王先生收到信息表示认可,于近日携同家人到社区按程序进行了监护人确立。事后,诉求人对社区耐心细致帮助解决问题表示感谢。
通讯员 朱琳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