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18 发表于 2024-08-16 22:55
为有效防范新型肺炎疫情,积极保障院内长者的身体健康,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对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切实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特制定疫情期间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养老机构
○ 金山区社会福利院
一、四个禁止
1.禁止非直系家属等人员来院探望;
2.禁止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的人员进入福利院;
3.禁止近期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或与相关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人员进入福利院;
4.无特殊情况,禁止院内长者离开福利院。
二、三个必须
1.必须配合做好入院登记,如实填写有无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人员、身体情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探访后半个月内,如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请及时联系福利院;
2.必须在入院前配合测量体温,如合格,请严格执行洗手消毒,并在院内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前往探访室会见);
3.必须在亲属所在居室或院内指定探访室(金山大道总院:护理楼底楼荣誉室、梅州分院:底楼康复室)内会见,不得进入其他长者房间和活动场所。
三、两个暂停
1.暂停志愿者服务、学生实践等活动;
2.暂停现场业务咨询、接待参观和日托助餐等服务。
疫情期间,业务咨询等请拨打联系电话,金山大道总院联系电话:37316039、梅州分院联系电话:57931621。
措施取消时间将另行通知。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将万众一心切实做好区福利院疫情防控工作。
区内各养老机构请参照执行,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养老人安全。
殡葬服务机构
○ 殡仪馆
一、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护
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采取严密卫生安全措施,所有工作场所严格每日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备通风。同时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防护设备,要求具体操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上岗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每日对职工进行日常体温监测。
二、加强服务对象的安全防护
一要询问家属参加告别仪式人员中是否近二周内曾到武汉旅游或居住,或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如有要予以劝离告别现场,并请及时就医。
二要从即日起对来馆预约登记遗体公开告别仪式的丧属进行主动劝导,以减少人员聚集。
三要对已预约登记的丧属,尽力劝导取消告别仪式。
四要在遗体公开告别仪式时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规模,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有亲友发烧的,则不能前来参加,所有前来治丧家属均须佩戴口罩。
截止1月26日10时,区殡仪馆已与预约登记的所有家属取得联系,并加以沟通解释。
○ 公墓、骨灰堂
根据市民政局紧急通知要求,本区的2家经营性公墓,16家镇级公益性埋葬地,82家村级公益性埋葬地,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
一要主动电话联系预约落葬家属,劝导其推后办理骨灰落葬事宜,如必须进行落葬的,尽量减少祭扫群众聚集,并做好应急预案、落实防控举措。
二要提供免费寄存格位暂时存放,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