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开展殡葬改革纪实

阅读: 14 发表于 2024-09-27 14:48

 

  文明祭扫 缅怀先烈

  近日,来自苏州市山塘中心小学校的同学们来到五人墓,祭扫墓园,缅怀先烈,用实际行动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这也是该校师生连续多年赴五人墓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五人墓是明代在苏州人民抗暴斗争中死难的颜佩韦、杨念如、周文元、沈扬、马杰五义士之墓。文学家张溥于1628年写下《五人墓碑记》。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努力抓好绿色公益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殡葬改革工作步入全新发展阶段,绿色公益殡葬之风吹遍苏城大地。截至目前,我市30个经营性公墓全部提供生态绿色葬,并将存量土地的30%专门用于开辟绿色殡葬。

  出台各类惠民殡葬政策涵盖殡、葬、祭、礼等多个环节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着眼现代民政发展,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效应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加大政策创制力度,相继出台一系列惠民殡葬政策和管理工作意见,大大提升了殡葬改革在服务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影响力。

  2011年8月以来,我市出台各类惠民殡葬政策和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类文件共6个,涵盖殡、葬、祭、礼等多个环节。2011年8月出台的《苏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规定,每具遗体补贴1510元,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含符合一定条件外地来苏人员)的基本殡仪服务保障体系;2012年5月出台《苏州市区推行绿色殡葬工作实施办法》,绿色殡葬处理骨灰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实行费用减免补贴,其中,海葬、树葬、可降解骨灰盒葬每份骨灰补贴2000元,壁葬、花坛葬补贴1000元;2012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科学制定“十二五”期间至2020年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2014年2月出台《苏州市市级公益性骨灰堂惠民安放实施办法》,在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殡葬需求基础上,大力倡导骨灰入室存放,并实行格位费全免;2014年8月市政府出台《苏州市公墓管理联合督查办法》,当年10月即由市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物价局、林业局开展首次联合督查工作,所有类型公墓和骨灰堂全部纳入督查范围,力促公墓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4年12月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继续完善惠民殡葬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惠民殡葬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6月,市民政局联合工商、物价等五部门出台了《苏州市社会殡仪服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有效的政策创制和制度建设,保障了殡葬改革工作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中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全市建公益性骨灰堂86个设计存放格位约169.4万个

  广覆盖、保基本是苏州出台各类惠民殡葬政策的最大特点,各项政策始终把保障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摆在优先满足的位置。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始终把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殡仪服务作为殡葬惠民的扎实举措,使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2016年,全市7个殡仪馆共计火化52822具遗体,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用7190.46万元,惠及47619户家庭。从2011年10月至今,累计免除殡仪基本服务费用3.76亿元。各殡仪馆以优质专业的殡仪服务,质优价廉的丧葬用品取信于民,切实履行政府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

  同时,全市30个经营性公墓全部提供生态绿色葬式,并将存量土地的30%专门用于开辟绿色殡葬。截至2016年底,累计树葬13471余份,海葬161份,发放绿色殡葬补贴(含海葬、树葬、花坛葬、壁葬约2726万元。

  全市还建公益性骨灰堂86个,设计存放格位约169.4万个,已安放约62.8万个,公益性骨灰堂实现以镇(街道)为单位总量全覆盖,格位费全部实行政府买单。仅“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累计投入骨灰堂建设资金约7.7亿元。

  市殡仪馆开设5个市区服务站点,24小时提供上门服务,广受市民好评。各市、区也陆续兴建镇级殡仪服务中心,为城乡村(居)民办丧守灵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的服务。其中,太仓市城厢镇、张家港市锦丰镇分别由政府投资8000万元和1亿元建设殡仪服务中心,集守灵、公祭、白事饭、骨灰安放等功能于一体。张家港市、太仓市政府还对进入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的家庭,给予2000元/户的文明殡葬奖励,在大市范围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新一轮的市、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正在全面推进。

  挖掘殡葬文化内涵 拓宽殡葬改革工作路径

  近年来,苏州市各级民政部门将文明殡葬宣传与生态葬法推广有机结合,破除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文明健康丧葬新风。市民政局每年清明前夕向社会发出《文明祭扫倡议书》,利用树葬公祭、征文问答、参观宣讲等形式倡导一束鲜花三鞠躬、网上追思慰先人的文明祭扫形式,使祭扫活动始终贯穿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清明主旨。各经营性公墓普遍建立集中焚烧设施,严禁火种带入墓区,既营造了节俭办丧、文明祭扫的良好环境,又为山林防火、平安创建建立了有效屏障。为切实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发出倡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活动为契机,倡导先进殡葬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进殡葬改革,为推进苏州的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清明节前,我市集中开展两项公祭活动:一是3月26日在市级绿色殡葬纪念园举行苏州市第23次骨灰树葬活动暨集体公祭活动;二是4月8日上午赴上海吴淞口码头登船,前往国家海洋局指定的东海海域举行苏州市第6次骨灰海葬活动,并在船上举行集体公祭仪式。

  另据了解,针对骨灰存放超过三代以上的实际,常熟市计划通过奖补手段,对每份骨灰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户主将骨灰迁出骨灰堂实行海葬或深埋。此举既充分顾及了逝者家庭的情感接受程度,又大大缓解了镇级公益性骨灰堂的存放压力,释放了更多的公共资源,实现了殡葬改革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先进文化建设相一致。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景步恒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为根本,注重采取法治思维和方式,将不断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挖掘殡葬文化内涵、常抓不懈宣传引导、加大联合督查管理工作力度等内容贯彻于政策创制和制度建设的全过程,继续拓宽殡葬改革工作路径,进一步推进绿色文明殡葬。一方面,做好《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和修订工作。同时,继续开展好公墓管理联合督查,真正实现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和监管范围的无缝对接,依法管好经营性公墓,严格管住公益性公墓,规范经营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殡仪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引领并净化社会殡仪服务市场,争取年内出台《苏州市社会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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