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 发表于 2025-06-15 18:32
公 示
南京市鼓楼区金陵新一村44幢1单元102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陈丙顺,陈丙顺于2023年12月21日死亡。现陈震,马长英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60天内向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中山路171号,电话025-89697032)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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