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7 发表于 2024-07-22 16:56
大会现场
大白新闻从此前报道中了解到,乐清市长期以来有着丧葬大肆铺张、相互攀比的习俗。
该市文明办从事移风易俗工作的相关人员曾在采访中介绍,用在丧葬上的费用投入,富裕家庭要达到百万元以上,普通人家也在二三十万元。也有市民反映,乐清人办葬礼讲究排场、花费巨大已经持续了很多年。
不过,《通告》正式出台后引起很多网友的争议,有人认为丧葬从简非常有必要,“如此大张旗鼓操办丧事活动,铺张浪费,破坏社会风气的活动理当制止。”但也有人提出“丧事从简我赞成,但有必要一刀切?”
对此,乐清市相关部门则表示“出台这一政策是为了遏制乐清多年来办丧礼严重的铺张浪费风气,丧葬仪式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多番研究讨论决定的。”
街道工作人员正在开展移风易俗宣传
今日,大白新闻采访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湛中乐,湛教授从法理的角度对此事件作了解读。
县级政府并没有规章制定权
大白新闻:该通告是否属于地方法规,乐清市政府是否有权出台此类规定?
湛中乐:乐清市作为温州市辖的一个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目前的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来讲,是没有地方规章制定权的,所以颁布的这个通告仅仅是宪法法律上所讲的县级人民政府所颁发的决定命令,属于规范性文件。该《通告》仅仅是一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不能等同于政府的规章,更不能被称之为地方法规。
从法律上讲,它要和上位的法规规章,要跟上级政府的规章,同级人大的一些规定不得相抵触、不得相违背。而且它作为地方政府来讲,它发布的更多是受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督,上级人民政府的监督。